(1)吊裝指揮(起重指揮)
指揮不當(包括前期施工準備,沒有按方案要求布置吊車站位、沒有按方案要求安排選擇、連接吊索具,沒有按要求安排檢進行吊裝前檢查,沒有技術交底,分工不明確,信號含糊不清等):具體實施吊裝的指揮不是一般人可以勝任的。此人應頭腦清楚,反應敏捷,眼觀六路,耳聽八方,遇事冷靜,辦事果斷。充分了解吊車性能,理解吊裝方案。信號清晰,旗語明確。從吊裝開始,成敗掌握在他手中。此人的行為非常關鍵。按軍人的要求,是個將才才行。
指揮看不見被吊物件:找個能看見被吊物的地方指揮。駕駛員可以看不到被吊物,但是指揮一定要能看到。指揮不看被吊物體,那是外行。凡是吊裝,指揮員一定要首先保證看到被吊物體的狀態(tài)。
指揮看不見吊車駕駛員:可設一個信號傳遞者,或用對講機,但一定要事前交代好信號意義,并備用對講機,防止電量不足。千萬不能為了去找駕駛員而疏忽了看被吊物體。
分工不明確,設崗不足:導致前后左右照顧不到,不能及時發(fā)現吊裝過程中出現的問題。許多吊裝過程比較復雜,需要多人配合,即使指揮長了一雙魚眼,也有看不到的死角。因此,一些關鍵的部位,要設專人監(jiān)控,如:旋轉范圍是否會碰到障礙物;超起配重是否離地;地基是否有下陷的跡象等。
無證上崗:這種現象還是存在的。外行可以領導內行,但是外行絕對干不好不在行的活。如果讓一個電焊工去指揮吊車,那純屬玩命。
(2)大型吊裝介紹吊車司機
吊裝時不聽指揮(讓他左轉他右轉,如讓他起鉤他轉桿,讓他轉桿他落鉤,讓他前進他爬桿等等):非常危險的行為。是吊裝時的大忌。無論誰遇到這樣的司機,一定要立即停止吊裝,糾正其不正確行為!或者更換聽指揮的司機。正常情況下,吊車司機一定要聽指揮,千萬不要自作主張,因為你處的位置和指揮的位置不同,看到的狀態(tài)不同。除非發(fā)生超載或吊車故障,要在及時通知機會的情況下,方可往安全的方向操作。
未按要求操作吊車(如超載打強制操作,地面不平不處理,地基不堅實不采取措施,超風速吊裝等等):聰明的吊車駕駛員,都是勤快的駕駛員。其實有些事故往往都是偷懶造成的。如為了早點下班,明明要以一次車位或者多加幾塊路基板就可解決,結果為了省力,冒一次險,就會出事。
未按吊車操作手冊組裝吊車:可能因此造成吊車能力下降,可能導致安全裝置失靈或無效,可能導致連接件脫落,可能導致鋼絲繩跳槽等等,為了解決這種狀況,必須形成和要求駕駛員每次組裝前的例行檢查,責任人明確為機長。
(3)起重工
未履行職責:一般而言,發(fā)生重大事故,與一般的起重工無關。但是,如果安排他再那個崗位上,發(fā)現問題不及時報告或處理,也是可以導致事故發(fā)生的。這里主要體現一種責任:為自己負責,為他人負責,為大家負責。
無證上崗:現在好多起重工沒有經過真正的培訓,或“身兼數職”。起重這行已經不專了。
上述這些不安全行為只是簡單列舉,實際工作時還會存在很多。這些行為中,真還不能說哪個危害性更大,哪個更危險。吊裝行業(yè)有句俗話叫“吊裝無小事”。也許,一個小小的保險銷忘記關上就可能導致一次重大的事故發(fā)生。
指揮不當(包括前期施工準備,沒有按方案要求布置吊車站位、沒有按方案要求安排選擇、連接吊索具,沒有按要求安排檢進行吊裝前檢查,沒有技術交底,分工不明確,信號含糊不清等):具體實施吊裝的指揮不是一般人可以勝任的。此人應頭腦清楚,反應敏捷,眼觀六路,耳聽八方,遇事冷靜,辦事果斷。充分了解吊車性能,理解吊裝方案。信號清晰,旗語明確。從吊裝開始,成敗掌握在他手中。此人的行為非常關鍵。按軍人的要求,是個將才才行。
指揮看不見被吊物件:找個能看見被吊物的地方指揮。駕駛員可以看不到被吊物,但是指揮一定要能看到。指揮不看被吊物體,那是外行。凡是吊裝,指揮員一定要首先保證看到被吊物體的狀態(tài)。
指揮看不見吊車駕駛員:可設一個信號傳遞者,或用對講機,但一定要事前交代好信號意義,并備用對講機,防止電量不足。千萬不能為了去找駕駛員而疏忽了看被吊物體。
分工不明確,設崗不足:導致前后左右照顧不到,不能及時發(fā)現吊裝過程中出現的問題。許多吊裝過程比較復雜,需要多人配合,即使指揮長了一雙魚眼,也有看不到的死角。因此,一些關鍵的部位,要設專人監(jiān)控,如:旋轉范圍是否會碰到障礙物;超起配重是否離地;地基是否有下陷的跡象等。
無證上崗:這種現象還是存在的。外行可以領導內行,但是外行絕對干不好不在行的活。如果讓一個電焊工去指揮吊車,那純屬玩命。
(2)大型吊裝介紹吊車司機
吊裝時不聽指揮(讓他左轉他右轉,如讓他起鉤他轉桿,讓他轉桿他落鉤,讓他前進他爬桿等等):非常危險的行為。是吊裝時的大忌。無論誰遇到這樣的司機,一定要立即停止吊裝,糾正其不正確行為!或者更換聽指揮的司機。正常情況下,吊車司機一定要聽指揮,千萬不要自作主張,因為你處的位置和指揮的位置不同,看到的狀態(tài)不同。除非發(fā)生超載或吊車故障,要在及時通知機會的情況下,方可往安全的方向操作。
未按要求操作吊車(如超載打強制操作,地面不平不處理,地基不堅實不采取措施,超風速吊裝等等):聰明的吊車駕駛員,都是勤快的駕駛員。其實有些事故往往都是偷懶造成的。如為了早點下班,明明要以一次車位或者多加幾塊路基板就可解決,結果為了省力,冒一次險,就會出事。
未按吊車操作手冊組裝吊車:可能因此造成吊車能力下降,可能導致安全裝置失靈或無效,可能導致連接件脫落,可能導致鋼絲繩跳槽等等,為了解決這種狀況,必須形成和要求駕駛員每次組裝前的例行檢查,責任人明確為機長。
(3)起重工
未履行職責:一般而言,發(fā)生重大事故,與一般的起重工無關。但是,如果安排他再那個崗位上,發(fā)現問題不及時報告或處理,也是可以導致事故發(fā)生的。這里主要體現一種責任:為自己負責,為他人負責,為大家負責。
無證上崗:現在好多起重工沒有經過真正的培訓,或“身兼數職”。起重這行已經不專了。
上述這些不安全行為只是簡單列舉,實際工作時還會存在很多。這些行為中,真還不能說哪個危害性更大,哪個更危險。吊裝行業(yè)有句俗話叫“吊裝無小事”。也許,一個小小的保險銷忘記關上就可能導致一次重大的事故發(fā)生。
無論是吊車司機還是起重指揮,還是起重工,這些危險行為與“物的不安全狀態(tài)”最大的區(qū)別是:物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有些物的不安全狀態(tài)是人的不安全行為造成的。